
一、背景依据为提振争先锐气、激发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活力,调动体育工作者积极性与创造性,持续推动福州竞技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,在认真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,对《福州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奖励办法》)进行修订。
二、目标任务进一步激励全市体育工作者在各级各类比赛中争创佳绩,积极豪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培养、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。
3.2026年4月,文稿报审,并拟定由市体育局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联合印发。
四、实施范围与期限《福州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4年。
- 第二章 运动员奖励:明确运动员在重大体育赛事中的奖励分配原则与奖励金额。
- 第三章 教练员奖励:明确教练员培训成绩奖励与后备人才输送奖励标准。
- 第四章 其他奖励:涵盖运动员破纪录奖励、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、有功单位奖励、后备人才输送奖励、荣誉奖励等。
- 第五章 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:明确体育竞赛奖励审批流程,以及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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