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规范安顺市武术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会员管理,严肃行业纪律,维护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及武术行业良好形象,保障全体会员、参训学员、合作单位及本会的合法权益,营造风清气正、崇德尚武、依规守信的行业氛围,依据《体育法》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》《体育赛事赛风赛纪管理办法》《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》《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》《清理整治武术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》和市级社会团体管理的相关规定、本会章程及会员管理相关制度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本会全体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、特邀会员、注册教练员、裁判员、赛事工作人员、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他经本会登记在册的各类会员。
1. 依法依规原则:惩戒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定及本会章程,坚守程序正当、依据充分。
2. 实事求是原则:以事实为依据,以制度为准绳,全面核查、客观认定,不偏袒、不纵容、不冤枉。
3. 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:坚持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,对轻微违规以批评教育、限期整改为主;对严重违规、屡教不改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从严惩戒。
4. 分级分类原则:根据违规事实、情节轻重、主观过错、危害后果、认错态度、整改情况,分级实施惩戒,做到过罚相当。
5.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:惩戒标准公开、调查程序规范、处理结果依规公示,保障当事人陈述、申辩、申诉权利。
6. 维护行业公序原则:突出武术行业“武德为先、尊师重道、诚信守礼、廉洁自律”的核心要求,坚决抵制违背武德、败坏行业风气的行为。
2. 本会秘书处负责违规线索受理、初步核查、材料整理、通知送达、执行落实、档案留存;
3. 本会监事负责对惩戒全过程进行监督,对程序违法、事实认定错误、处置不当的事项提出纠错意见;
4. 涉及赛事执裁、考级考评、教练员执教、豪门国际官网分支机构管理等专项违规,可由对应专项委员会协同核查。
1. 口头警示:适用于轻微违规、初次发生、未造成不良影响,经提醒即可立即改正的情形。
2. 书面警告:适用于一般违规,情节较轻、影响较小,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书面检讨。
3. 通报批评:适用于违规情节较重、造成一定不良影响,或拒不改正轻微违规行为的,在本会内部、会员群、官网、公众号和新媒体号(安顺武术)予以通报。
4. 暂停会员权利:适用于严重违规、屡教不改,或损害本会声誉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暂停全部或部分会员权利。
5. 除名(取消会员资格):适用于性质恶劣、后果严重、触犯法律底线,或给本会造成重大名誉及经济损失的,永久清除出会。
处分期内,取消评优、表彰、推荐、赛事执裁/教练委派、等级考评资质等资格;
暂停期满,经本人申请、秘书处核查、理事会确认整改到位的,可恢复权利;整改不到位的,延长暂停期或直接除名。
违规行为显著轻微、及时纠正、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,经批评教育后,可不予正式惩戒,仅作提醒记录。
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,予以惩戒;构成违法犯罪的,一律除名并移交有权机关处理:
3.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;
2.未经本会授权,擅自以本会、本会分支机构、专项委员会名义开展活动、刻制印章、签订合同、招收会员、举办赛事培训;
1.违背“尊师重道、尚武崇德、谦和有礼”的武术核心准则,言行失德、品行恶劣;
1.赛事、考级、考评、裁判工作中徇私舞弊、暗箱操作、人情打分、弄虚作假;
2.单位会员、教练员违规乱收费、捆绑收费、强制消费、隐形收费和收费不提供服务;
第十五条 线.违规线索来源:会员举报、学员/家长投诉、社会监督、媒体曝光、日常检查、审计监督、监事监督、主管部门转办等;
调查终结后,调查组形成《违规事实调查报告》,提出惩戒种类、期限、整改要求的初步意见,提交秘书处审核。
1.作出惩戒决定后,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正式文书,载明:违规事实、制度依据、惩戒内容、整改要求、权利救济、申诉期限;
会员对惩戒决定不服的,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可向本会监事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可决定。
1.惩戒全过程材料(线索、调查、表决、文书、送达、整改、申诉)统一归档,永久留存;
本标准未尽事宜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、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定、本会章程、《会员管理办法》《赛事管理办法》《教练员裁判员管理办法》《武德师风自律公约》等制度执行。
本标准经安顺市武术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,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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